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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9 10:12:03  浏览:883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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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财政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的通知

海关总署:
《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送你署,请于1999年3月1日前对外发布,自1999年4月1日开始实施。

附件: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贯彻对外开放政策、加强对外交流、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的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境外法人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以下简称“常驻机构”),其获准进境并在我国境内居留一年以上的外国公民、华侨和港、澳、台居民(包括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常住人员(以下简称“常住人员”),进口的自用物品,适用于本规定。这些人员具体是指:
(一)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贸易及文化等组织在华常驻机构的常住人员;
(二)外国民间经济贸易和文化团体在华常驻机构的常住人员;
(三)外国在华常驻新闻机构的常住记者;
(四)在华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外方独资企业的外方常住人员;
(五)长期来华工作的外籍专家(含港、澳、台地区专家)和华侨专家;
(六)长期来华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华侨留学生。
第三条 上述六类常住人员在华居住一年以上者(即:工作或留学签证有效期超过一年的),在签证有效期内初次来华携带进境的个人自用的家用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机、便携式激光唱机、便携式计算机,报经所在地主管海关审核,在每个品种一台的数量限制内,予以免征进口税,超出部分照章征税。
第四条 对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外籍专家(含港、澳、台地区专家)或华侨专家携运进境的图书资料、科研仪器、工具、样品、试剂等教学、科研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征进口税。
第五条 以上外国人员在华生活、学习、工作期间携带进境的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以外的行李物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执行。
第六条 以上规定进口的免税物品,按海关对免税进口物品的有关规定接受海关监管。
第七条 外国(包括地区)驻华使(领)馆、联合国专门机构及国际组织常驻(代表)机构的常住人员(包括与其同行来华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携带进境的物品,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此前的有关政策、规定,凡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条 本规定自1999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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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联合公报

中国政府 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联合公报


(签订日期1975年8月18日 生效日期1975年8月18日)
  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副首相、柬埔寨民族解放人民武装力量总司令乔森潘阁下和王国民族团结政府副首相英萨利阁下率领的柬埔寨民族统一阵线和王国民族团结政府代表团,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邀请,于一九七五年八月十五日至十八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
  代表团在访问期间,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隆重热烈欢迎和极其亲切友好的接待。这充分体现了中柬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伟大革命友谊和战斗团结。
  在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医院会见了乔森潘副首相、英萨利副首相等柬埔寨贵宾。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首相宾努亲王参加了会见。会见充满亲切友好的气氛。
  中柬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以及当前国际形势和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会谈。
  中国方面参加会谈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华国锋,对外经济联络部部长方毅,外交部副部长韩念龙,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申健,对外贸易部副部长陈洁,外交部司长柯华、朱传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柬埔寨特命全权大使孙浩。
  柬埔寨方面参加会谈的有: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副首相、柬埔寨民族解放人民武装力量总司令乔森潘,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副首相英萨利,外交大臣沙林察,人民教育和青年大臣英蒂丽,柬埔寨民族统一阵线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吉春、秀蒲拉西,柬埔寨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笃坎敦。
  会谈是在极为友好和热烈的气氛中进行的。双方对会谈的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中国方面高度评价和赞扬柬埔寨人民取得的民族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并向柬埔寨人民表示最热烈的祝贺。
  五年多来,柬埔寨人民和革命军队,在柬埔寨民族统一阵线的旗帜下,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人民战争的正确路线,坚持民族团结,以高度的革命英雄主义、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浴血奋战,打败了美帝国主义的野蛮入侵和狂轰滥炸,彻底推翻了朗诺集团的判国反动统治,取得了民族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
  柬埔寨人民的胜利是弱国能够打败强国,小国能够打败大国的光辉例证。它不仅为第三世界以及全世界人民团结反帝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而且有力地鼓舞和推动着全世界一切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革命斗争。
  中国方面高兴地看到,以柬埔寨国家元首诺罗敦·西哈努克亲王为主席的柬埔寨民族统一阵线,和以宾努亲王为首相,乔森潘、英萨利、宋成先生为副首相的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的国际威望日益提高,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目前,柬埔寨人民的革命事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柬埔寨人民正在积极响应柬埔寨特别国民大会的号召,继续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路线,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为建设一个独立、主权、和平、中立、不结盟、民主和领土完整的柬埔寨而努力奋斗。在短短的几个月中,柬埔寨人民以高昂的政治热情和冲天的革命干劲,在巩固革命政权、恢复经济和捍卫国家主权等方面取得了十分出色的成绩。
  中国方面对柬埔寨人民取得的新胜利,看作是自己的胜利,感到由衷的高兴,并且深信,经过战争锻炼的勇敢坚强的柬埔寨人民,一定能够战胜前进中的困难,在保卫和建设新柬埔寨的斗争中,不断取得更大的胜利。
  柬埔寨方面对中国人民在以毛泽东主席为杰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的英明正确领导下,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断取得的伟大胜利而感到高兴。伟大的深刻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和“批林批孔”运动已经深入到广大中国人民的政治思想领域之中,已经砸烂了反动的、陈旧的上层建筑,使社会主义革命政权更加巩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正在蓬勃发展。中国正在成为一个具有越来越现代化的工业和农业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威望更高了。全世界一切为争取民族独立而斗争的国家和进行革命斗争的人民都把中国看作是民族解放、民主和社会主义运动的钢铁长城。柬埔寨人民和王国民族团结政府对兄弟的中国人民的这些伟大胜利表示最热烈的祝贺。
  柬埔寨人民和王国民族团结政府坚定不移地支持中国政府关于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台湾的立场。
  在完成人民民族解放的神圣事业的斗争中,柬埔寨人民不断得到了在毛泽东主席的英明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兄弟的中国人民,遵循国际主义的原则所提供的真诚援助。柬埔寨民族和人民,柬埔寨民族统一阵线和王国民族团结政府对此表示最深切的谢意。
  在会谈中,双方满意地指出,中柬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存在着深厚的革命情谊。特别是近几年来,中柬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伟大革命友谊和战斗团结有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双方决心在今后反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共同斗争中,更进一步地紧密团结,互相支持,共同前进。
  双方一致认为,当前国际形势一片大好。世界革命人民的力量迅速地觉醒和壮大。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它正猛烈地冲击着建立在殖民主义、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基础上的旧秩序,加速了一切腐朽的反动势力的瓦解和崩溃。整个世界动荡不安。世界各种基本矛盾都在进一步激化。超级大国争夺世界霸权的斗争越来越激烈。新的世界大战的因素正在增长。各国人民对此必须有所准备。如果帝国主义敢于发动新的战争,必将加速它们自己的灭亡,促使世界人民革命取得新的胜利。无论是战争引起革命,还是革命制止战争,世界的前途都是无限光明的。
  双方高兴地看到,广大的第三世界国家日益觉醒和壮大,在国际事务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受尽奴役、掠夺、控制和剥削的小国、穷国站了起来,向殖民主义、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展开了规模巨大的联合斗争,不断取得辉煌的胜利。双方表示坚决同第三世界各国站在一起,全力支持他们为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捍卫国家主权,发展民族经济的斗争。
  双方热烈祝贺越南人民完全解放越南南方,取得了越南民族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并且衷心祝愿越南人民在建设一个和平、统一、独立、民主和富强的国家的事业中取得新的胜利。
  双方热烈祝贺老挝人民在驱逐极右反动派和美国新殖民主义的斗争中取得的重大胜利,坚决支持老挝人民的正义斗争,双方相信,老挝人民的革命事业必将赢得完全胜利。
  双方表示坚决支持朝鲜人民争取自主和平统一祖国的正义斗争,强烈谴责美帝国主义和朴正熙集团制造“两个朝鲜”的阴谋。美国军队应当从南朝鲜全部撤走,朝鲜问题应该在没有任何外来干涉情况下由朝鲜人民自己解决。
  双方表示坚决支持阿拉伯人民反对超级大国的干涉和以色列的侵略扩张,收复失地和恢复巴勒斯坦人民的民族权利的正义斗争。
  双方热烈祝贺莫桑比克、佛得角群岛、科摩罗群岛以及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四个国家光荣诞生,胜利地获得独立。热烈祝贺非洲统一组织第十二届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胜利闭幕。双方坚决支持南部非洲人民争取民族解放、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白人种族主义的正义斗争。
  双方坚决支持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世界一切国家的人民反对帝国主义侵略、颠覆、控制、干涉和欺侮的正义斗争。
  双方十分满意地指出,由乔森潘团长和英萨利副团长率领的柬埔寨民族统一阵线和王国民族团结政府代表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式友好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所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是中柬两国人民友谊团结的又一生动的体现。这次访问对加强中柬两国人民的伟大革命友谊和战斗团结及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作出了重要贡献。
  柬埔寨民族统一阵线和王国民族团结政府代表团对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所给予的兄弟战友般的接待表示最热忱的感谢。

                       一九七五年八月十八日于北京

文化部、劳动部关于颁发《文化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

文化部 劳动部


文化部、劳动部关于颁发《文化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
按照劳动部《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意见》(劳培字〔1989〕33号)、《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补充意见》(劳培字〔1991〕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列文化行业工种范围,文化部组织制订的《文化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业经审定,现颁发实施。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文化行业)

目 录
前 言
技术内容
一、舞台灯光照明工
二、化妆工
三、剧装工
四、雕塑翻制工
五、壁画制作工
六、油画外框配制工
七、字画装裱工
八、版画制作工
九、装饰美工
十、考古发掘工
十一、文物修复工
十二、文物拓印工
十三、古建琉璃工
十四、缩微摄影工
十五、缩微胶片处理工
十六、缩微品检验工
十七、舞台音响效果工

前 言
《文化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包括有:舞台灯光照明工、舞台音响效果工、化妆工、剧装工、雕塑翻制工、壁画制作工、油画外框配制工、字画装裱工、版画制作工、装饰美工、考古发掘工、文物修复工、文物拓印工、古建琉璃工、缩微摄影工、缩微胶片处理工、缩微品检验工共17个工种,四个类别(即戏剧、美术、文物、缩微技术)。这些工种都还是首次被纳入到《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来,所以制定这个《标准》是缺乏前辙之鉴的,又加之工种的技术性强,从事这些工作的不仅有工人,也有一般技术人员和专家学者。所以,怎样使《标准》既切合工人的实际,又充分体现其专业性,就成了一个难题。为此,有关人员和十几名专家、技术人员一起反复研究磋商,数易其稿,最后又通过全国几十位专家、技术人员讨论、修改、论证,才形成《标准》。当然,是否真的达到了科学和合理,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
需要说明的是,《标准》比劳动部颁发的《工种分类目录》多出了一个工种,即舞台音响效果工(《工种分类目录》将舞台音响效果工包括于舞台灯光照明工中)。这主要是考虑到:音响效果和灯光照明本身就是两个不同的专业种类,如放在一起执行一个标准,势必相互混淆,难以突出各自的特点,同时也会给实际应用造成困难,所以,将舞台音响效果工单独列出,作为一个独立的工种。
十七个工种中只有文物拓印工为初、中两个等级,一年熟练期,其余工种均为初、中、高三个等级,学徒期、培训期、见习期分别为三年、二年、一年。
参加《标准》起草的人员有(按姓乐笔画为序):
王维忠、毛凤德、边维华、刘孝华、成文显、纪宏章、杜飞、李文杰、吴玉、张习武、张金英、林连增、郭荣忱、曹静楼、裴兆云、霍海俊等人。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舞台灯光照明工
初级舞台灯光照明工知识要求:
1.具备初步的文艺知识。
2.初步了解电工知识、舞台灯光设备性能,使用和保养知识。
3.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技能要求:
1.掌握灯光管理工作的简单操作技术。
2.能排除灯光设备的简单故障。
3.完成灯光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工作实例:
1.完成演出追光任务。
2.完成常用灯具的保养和简单维修工作。
中级舞台灯光照明工知识要求:
1.具备基本的文艺知识。
2.基本掌握舞台灯光所需的电工知识,基本掌握舞台灯光设备的性能、使用和保养知识。
3.初步了解舞台灯光的布光知识。
4.基本掌握舞台灯光的工作规律。技能要求:
1.完成除灯光闸板管理以外的灯光管理工作。
2.完成灯光闸板管理的辅助工作。
3.完成一般灯光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工作实例:
1.独立完成常用灯具的演出装台工作。
2.完成常用灯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高级舞台灯光照明工知识要求:
1.具备较好的文艺知识。
2.基本掌握与灯光专业相关的光学、电学、机械基础知识。
3.基本掌握舞台灯光布光知识。技能要求:
1.全面完成灯光管理工作。
2.发现和排除灯光工作中出现的故障。
3.具备担任工作组长的能力。工作实例:
1.完成舞台演出的闸板管理工作。
2.按灯光设计图完成演出布光工作。

二、化 妆 工
初级化妆工知识要求:
1.了解表演人物造型、化妆品制作知识。
2.了解化妆品、化妆工具、发饰的性能、使用及保管知识。
3.熟悉表演化妆操作规程。技能要求:
1.协助高、中级化妆工进行演出化妆工作。
2.初步掌握简易的毛发制作工艺,具备初步理发技能(剪、吹)。
3.完成化妆用品及设备的保管工作。工作实例:
1.配合高、中级化妆工完成表演人员面部化妆、毛发制作、发饰梳挽工作。
2.协助高、中级化妆工完成表演化妆用品的制作工作。
3.会梳“头”、刮“片子”、制作“片子”,能独立完成配演、群众演员的面部化妆和发饰梳挽工作。
中级化妆工知识要求:
1.了解表演化妆基础理论。
2.掌握各类表演人物造型、化妆品制作知识。
3.熟悉化妆品、化妆工具、发饰的性能、使用及保管知识。
4.掌握表演化妆理论及操作规程。
高级文物修复工知识要求:
1.熟悉与本专业文物修复、复制或囊匣制作有关的工艺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器物学、美学知识。
2.熟悉本专业各种材料的质量性能和配制、加工工艺技术知识。
3.熟悉本专业工艺流程的质量标准。
4.了解本专业各工序的安全规范、技术常识及文物修复原则。
5.对新材料和引进材料的性能有一般了解。技能要求:
1.设计本专业常用的工具装备,并能制作本专业较复杂的专用工具。
2.掌握本专业各种形式的文物修复、复制或囊匣制作技术、工艺流程与质量标准。
3.参与本专业技术工作中较复杂问题的研究。
4.掌握选料补配、做模、制型、雕塑、拼接、作色等各种工艺技术。
5.能制定文物修复、复制计划并指导初级工的工作。工作实例:
1.按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能独立完成较复杂的文物修复、复制或造型复杂的囊匣制作。
2.能对复制品进行表面处理、做旧或独立设计造型复杂的囊匣样式。

十二、文物拓印工
初级文物拓印工知识要求:
1.明确拓印的目的、作用及意义。
2.了解本专业文物类别、名称,具有一定的文物基础知识。
3.了解拓印的程序与质量要求。
4.了解常用材料的质地、性能、规格和用途。
5.了解拓印简单原理,熟悉所用工具的性能。
6.了解本专业安全操作规程。技能要求:
1.能正确使用和保养所用工具。
2.能自制和加工简单的专用工具。
3.掌握拓印的基本方法,能拓印碑石、墓志及一般文物。
4.在拓印文物过程中,能掌握确保文物安全的技术手段。工作实例:
1.按文物拓印要求,做好拓印方面的各项辅助性工作。
2.拓印的碑石、墓志及一般文物,符合拓印程序,达到字口清晰、扑墨匀净。
中级文物拓印工知识要求:
1.了解拓印的基本程序及有关历史美学常识与一般文物知识。
2.熟悉拓印工作程序与工艺质量要求。
3.熟悉常用拓印材料的规格及用途。
4.了解墨色的基本成分,选择识别不同墨的用途。
5.熟悉常用拓印工具的使用操作技术与安全操作规程。技能要求:
1.能够针对不同类型的文物,选用相应的拓印方法,确保拓印质量。
2.能够熟练运用工具,完成拓印各个工序。
3.能够熟练完成户外碑石、墓志、摩崖的拓印。
4.能完成甲骨、青铜、钱币等的拓印。
5.能熟练掌握确保拓印文物安全的操作技术。工作实例:
1.完成的碑石、墓志、摩崖的拓印,质量好、效率较高。
2.完成的甲骨、青铜、钱币的拓印,符合质量要求。

十三、古建琉璃工
初级古建琉璃工知识要求:
1.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
2.了解产品所用原料的性质、用途及质量要求。
3.了解粉土、搅泥、制坯、托模、烧窑的操作过程。
4.熟悉本岗位使用的机器性能结构及安全操作规程。
5.熟悉本岗位所用工具、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方法。技能要求:
1.能按本岗位操作规程,正确进行生产操作。
2.能按工艺要求粉土、搅泥、制坯或出装窑。
3.能在高级工的指导下完成简单的半成品制作或烧窑。
4.对本岗位所用机器能简单维护并能排除一般故障。
5.对本岗位的生产工具、设备能正确使用和保养。工作实例:
1.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一定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完成本岗位应完成的定额。
中级古建琉璃工知识要求:
1.了解琉璃构件生产工艺的基本知识。
2.熟悉产品所用原料的性质、用途及质量要求。
3.熟悉琉璃构件半成品的名称、尺寸、用途及质量标准。
4.熟悉按图纸制作半成品的方法,或出、装、烧窑挂釉的技术要求。
5.熟知本岗位所用机器、工具、设备结构及其安全操作规程与维护保养方法。技能要求:
1.能按本岗位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熟练地进行生产操作。
2.能看懂简单图纸并按生产要求制作台、案或能独立出、装窑、挂釉、烧窑。
3.能按工艺操作规程完成半成品的抠、捏、铲、画、割瓦等技术操作。
4.能按工艺技术要求,独立出、装窑、挂釉、烧窑。
5.熟悉使用生产工具、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能排除机器故障。工作实例:
1.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完成本岗位定额。
高级古建琉璃工知识要求:
1.熟悉琉璃制品生产工艺知识和一般器物学知识。
2.了解琉璃制品生产操作全过程。
3.熟悉生产原料的质量鉴别、色料配制及对产成品的影响。
4.能看懂古建图纸,了解各部位使用琉璃构件样式及数量。
5.熟悉本岗位琉璃制品生产各工序的安全工作规范。技能要求:
1.掌握半成品加工或出、装窑、挂釉、烧窑的全过程。
2.依照图纸、图片、实样按实际大小,或放大缩小制胎,并会倒模,模具倒出清晰好用。
3.能制作本岗位半成品生产所用各种工具,或配制一般色釉。
4.参与本岗位技术工作问题的研究,能解决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5.能指导初级工的生产操作。工作实例:
1.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工艺要求,较高质量地完成定额。

十四、缩微摄影工
初级缩微摄影工知识要求:
1.应知所使用的缩微摄影机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2.应知一种类型文献资料的拍摄方法和质量要求。
3.应知所使用胶片的感光性能。
4.应知普通文献资料的曝光规律和缩率的计算方法。
5.应知各种图形符号和标板的使用方法。技能要求:
1.掌握拍摄操作技能,动作规范。
2.拍摄普通文献资料,一般摄影机每个工作日最低达到1200个画幅。
3.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资料整理差错。
4.对普通文献资料的拍摄能正确曝光。
5.按要求完成所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中级缩微摄影工知识要求:
1.了解本工种的基本理论知识。
2.应知一般缩微摄影机的性能、结构和摄影原理。
3.了解各类缩微品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4.熟悉两种类型以上文献资料的拍摄方法和质量要求。
5.了解两种以上缩微胶片的性能、特点和适用范围。
6.了解缩微品质量的检测方法。技能要求:
1.掌握两种以上缩微摄影机的操作技能。
2.拍摄普通文献资料,一般摄影机每个工作日最低达到1500个画幅。
3.能分析缩微品常见质量问题的原因。
4.能拍摄低反差和原件状况较复杂的文献资料。
5.能排除所用设备的常见故障。
高级缩微摄影工知识要求:
1.了解缩微摄影技术的基础知识。
2.了解缩微品制作工艺的全过程。
3.熟悉一般缩微摄影机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4.了解缩微品质量方面的部门标准和国家标准。
5.熟悉缩微品质量的检测方法。技能要求:
1.掌握多种缩微摄影机的操作技能及特殊文献资料的拍摄方法。
2.拍摄普通文献资料,每个工作日应达到2000个画幅。
3.能排除本单位缩微摄影机的一般性故障。
4.对照使用说明书,能完成摄影机的安装调试工作。
5.能分析缩微摄影中的疑难问题。

十五、缩微胶片处理工
初级缩微胶片处理工知识要求:
1.应知冲洗加工的操作规程,了解所用设备的性能。
2.应知所使用胶片的性能。
3.了解所用显影与定影药液的性能。
4.应知冲洗机速度、显影湿度、药液衰减程度与胶片密度的关系。
5.应知所用设备的维护保养方法。技能要求:
1.掌握所用冲洗机的操作技能。
2.能控制和改变冲洗机条件,修正缩微胶片的密度。
3.能分析常见的冲洗质量问题。
4.能排除简单的设备故障。
5.能完成所用冲洗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中级缩微胶片处理工知识要求:
1.了解本工种基本理论知识。
2.了解缩微摄影技术各工种特点和工作程序。
3.熟悉所用冲洗机性能、结构。
4.应知显影、定影药液的成分及其作用。
5.熟悉一般冲洗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技能要求:
1.掌握常用冲洗机的操作技能。
2.根据胶片的性能及质量要求,选择适宜的冲洗条件。
3.能配制冲洗药液。
4.能分析解决冲洗加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
5.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高级缩微胶片处理工知识要求:
1.了解缩微摄影技术基础理论知识。
2.了解缩微品制作工艺的全过程。
3.熟悉掌握一般冲洗机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4.掌握常用显、定影药液的配方。
5.了解缩微品质量方面的部门标准和国家标准。技能要求:
1.掌握多种类型冲洗机的操作技能。
2.能分析冲洗加工中的疑难问题。
3.能完成一般冲洗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和故障的排除。
4.能配制各类冲洗药液。
5.对中、初级胶片处理工进行技术指导。

十六、缩微品检验工
初级缩微品检验工知识要求:
1.应知检验工作程序、检验项目及填写检验工作单的要求。
2.初步了解缩微品形成过程及其质量要求。
3.熟悉缩微品各种图形符号、标板等的使用方法。
4.了解检测设备的基本性能、特点和操作方法。
5.了解缩微品编卷方面的基本知识。技能要求:
1.有过制作缩微品某一工种的实践经验。
2.能最低完成1000个画幅(逐拍)的日检查工作量。
3.能正确使用检测设备。
4.能检验出缩微品外观缺陷。
5.按要求完成所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中级缩微品检验工知识要求:
1.了解本工种的基本理论知识。
2.了解缩微摄影技术各工种特点和工作程序。
3.熟悉各类缩微品的特点和应用。
4.了解部门或国家有关缩微品质量标准。
5.熟悉检验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方法。
6.了解制作缩微品有关著录、编辑方面的知识。技能要求:
1.有拍摄、冲洗加工等工作的实践经验。
2.最低能完成2000个画幅(逐拍)的日检验工作量。
3.能熟练使用检测设备。
4.能鉴别较复杂缩微品的质量问题。
5.根据标准,能确定缩微品质量等级。
高级缩微品检验工知识要求:
1.了解缩微摄影技术基础理论知识。
2.熟悉各种检测设备的性能和适用保养方法。
3.了解各类胶片的感光性能和药液化学性能。
4.熟悉制作缩微品有关著录、编辑方面的知识。
5.了解国家和国际缩微品质量标准。技能要求:
1.有缩微摄影技术各工种的实践经验,并达到较高水平。
2.能独立鉴别较复杂的缩微品质量问题。
3.能排除检测设备的一般故障。
4.能指导中初级工的质检工作。
5.根据标准,能准确确定各类缩微品质量等级。

十七、舞台音响效果工
初级舞台音响效果工知识要求:
1.具有初步的文艺知识。
2.初步了解电学知识和音响设备的性能。
3.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技能要求:
1.参加音响效果的辅助工作。
2.掌握简单的音响效果操作技术。
3.完成所用音响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工作实例:
1.进行雷板和马蹄效果的操作。
中级舞台音响效果工知识要求:
1.具备基本的文艺知识。
2.基本了解电学知识和音响设备性能及保管知识。
3.了解舞台音响特技的一般知识。技能要求:
1.独立完成舞台扩音系统的管理工作。
2.完成新戏音响效果制作的辅助工作。
3.能发现和排除扩音设备的外部故障。工作实例:
1.完成扩音系统的演出装台工作。
2.正确操作录音机。
高级舞台音响效果工知识要求:
1.具备较好的文艺知识。
2.具有相关的电学知识和无线电理论知识。
3.掌握音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管理知识。技能要求:
1.全面掌握音响效果的管理工作。
2.发现和解决演出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具有担任工作组长的能力。
4.按导演意图完成一般的音响效果的设计和制作。工作实例:
1.完成整台戏音响效果的装台、调试和演出管理工作。
2.熟练地掌握调音台的调音技术。
工种分类目录表
------------------------------------------------------------------------------
| 编 | | | |等 | 学徒期 |熟|
| |工种名称| 工种定义 |使用范围|级 |--------------|练|
| 码 | | | |线 |培训期|见习期|期|
|--------|--------|------------------|--------|----|--------------|--|
| | |在舞台表演艺术生 |剧场舞台| | 二年 | |
| 22 |舞台灯 |产中,从事灯光的 |灯光的操|初、|--------------| |
|—001|光照明 |配光、调光、操 |作、保管|中、| | | |
| |工 |作,以及从事特技 |维修 | 高|一年 |一年 | |
| | |灯光的工作 | | | | | |
|--------|--------|------------------|--------|----|--------------|--|
| | | |人物造 | | | |
| 22 | |为使演员适合所演 |型、化 |初、| 三年 | |
| — |化妆工 |角色,所做的面貌 |装、戏曲|中、|--------------| |
| 002| |和造型上的修饰 |包头、化| 高| | | |
| | | |妆品的制| |二年 |一年 | |
| | | |作和保管| | | | |
------------------------------------------------------------------------------
------------------------------------------------------------------------------
| 编 | | | |等 | 学徒期 |熟|
| |工种名称| 工种定义 |使用范围|级 |--------------|练|
| 码 | | | |线 |培训期|见习期|期|
|--------|--------|------------------|--------|----|--------------|--|
| | | |舞台所需| | | |
| 22 | |舞台表演所用各种 |服装,戏|初、| 三年 | |
| — |剧装工 |特殊服装、戏曲盔 |曲盔头、|中、|--------------| |
| 003| |头、芭蕾舞鞋的制 |芭蕾舞鞋| 高| | | |
| | |作和保管 |制作和保| |二年 |一年 | |
| | | |管 | | | | |
|--------|--------|------------------|--------|----|--------------|--|
| | |工人通过熟练技能 | | | | |
| | |翻制石膏模具,再 |圆雕、浮| | 三年 | |
| 22 |雕塑翻 |翻制成石膏、水 |雕、群雕|初、| | |
| — |制工 |泥、玻璃钢等成品 |作品的翻|中、|--------------| |
| 004| |或再加工成石雕、 |制 | 高| | | |
| | |木雕、铜、铁、钢 | | |二年 |一年 | |
| | |的雕塑艺术 | | | | | |
|--------|--------|------------------|--------|----|--------------|--|
| | |采用各种硬质、软 | | | | |
| | |质材料及各种制作 | | | | |
| | |手段,按照壁画设 | | | 三年 | |
| 22 | |计者的意图,将壁 |各种材料|初、| | |
| — |壁画制 |画设计稿放大,并 |的壁画制|中、| | |
| 005|作工 |将其用建筑施工方 |作工作 | 高|--------------| |
| | |法,安装或采用手 | | | | | |
| | |绘的方式,展现在 | | |二年 |一年 | |
| | |建筑物的墙面 | | | | | |
|--------|--------|------------------|--------|----|--------------|--|
| | |根据油画的内容、 | | | 三年 | |
| 22 |油画外 |风格、色彩、形式 | |初、|--------------| |
| — |框配制 |制作出各种古典、 | |中、| | | |
| 006|工 |现代多种形式的外 | | 高|二年 |一年 | |
| | |框 | | | | | |
|--------|--------|------------------|--------|----|--------------|--|
| | |通过揭裱、挖补、 |托裱、板| | | |
| 22 | |洗画、装裱设计、 |画、字 |初、| 三年 | |
| — |字画装 |配色等技术手段, |画、展览|中、|--------------| |
| 007|裱工 |对中国画进行装潢 |品、装 | 高| | | |
| | |或修补 |裱、古画| |二年 |一年 | |
| | | |复装裱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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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 | | |等 | 学徒期 |熟|
| |工种名称| 工种定义 |使用范围|级 |--------------|练|
| 码 | | | |线 |培训期|见习期|期|
|--------|--------|------------------|--------|----|--------------|--|
| | |根据版画作品使用 | | | 三年 | |
| 22 | |硬器或化学药品在 | |初、|--------------| |
| — |版画制 |金属、石木、麻胶 | |中、| | | |
| 008|作工 |等板上进行绘画制 | | 高|二年 |一年 | |
| | |作 | | | | | |
|--------|--------|------------------|--------|----|--------------|--|
| | | |橱窗装饰| | 三年 | |
| 22 | |为各种宣传、装饰 |广告宣 |初、| | |
| — |装饰美 |等的艺术需要,绘 |传,活动|中、|--------------| |
| 009|工 |制艺术图形 |场所布 | 高| | | |
| | | |置,陈列| |二年 |一年 | |
| | | |展览 | | | | |
|--------|--------|------------------|--------|----|--------------|--|
| 22 |考古发 |运用科学手段、从 |古遗迹、|初、| 三年 | |
| — |掘工 |事古遗址、古墓葬 |遗物的现|中、|--------------| |
| 010| |等考古发掘和清理 |场处理 | 高|二年 |一年 | |
|--------|--------|------------------|--------|----|--------------|--|
| | | |古器物、| | | |
| | | |文物复制| | 三年 | |
| 22 |文物修 |运用各种相仿材 |囊匣制 |初、| | |
| — |复工 |料,对古器物、文 |作、珍善|中、|--------------| |
| 011| |物进行修复或复制 |本及纸制| 高| | | |
| | | |文物的修| |二年 |一年 | |
| | | |复 | | | | |
|--------|--------|------------------|--------|----|--------------|--|
| | | |铜、陶铭| | | |
| 22 | |用纸附于铜器、陶 |文、纹饰|初、| | |
| — |文物拓 |器或墓刻上,将其 |碑刻、摩|中 | |一|
| 012|印工 |原有的文字或图形 |崖的拓 | | |年|
| | |印制下来 |印、考 | | | |
| | | |古、文物| | | |
| | | |制图 | | | |
|--------|--------|------------------|--------|----|--------------|--|
| | |用专门传统方法, | | | 三年 | |
| | |从事制坯、烧装 | | | | |
| 22 | |窑、上釉、出窑、 | |初、|--------------| |
| — |古建琉 |制作、古建筑维修 | |中、| | | |
| 013|璃工 |或修复,重建所需 | | 高|二年 |一年 | |
| | |砖瓦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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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 | | |等 | 学徒期 |熟|
| |工种名称| 工种定义 |使用范围|级 |--------------|练|
| 码 | | | |线 |培训期|见习期|期|
|--------|--------|------------------|--------|----|--------------|--|
| 22 |缩微摄 |使用缩微摄影设 | |初、| 三年 | |
| — |影工 |备,将文献资料拍 | |中、|--------------| |
| 014| |摄成缩微胶片 | | 高|二年 |一年 | |
|--------|--------|------------------|--------|----|--------------|--|
| 22 |缩微胶 |将已拍摄或拷贝的 | |初、| 三年 | |
| — |片处理 |缩微胶片,通过冲 | |中、|--------------| |
| 015|工 |洗加工设备,制成 | | 高|二年 |一年 | |
| | |缩微品 | | | | | |
|--------|--------|------------------|--------|----|--------------|--|
| 22 |缩微品 |对制成的各类缩微 | |初、| 三年 | |
| — |检验工 |品进行检验,以确 | |中、|--------------| |
| 016| |保缩微品的质量 | | 高|二年 |一年 | |
|--------|--------|------------------|--------|----|--------------|--|
| |舞台音 |在舞台表演艺术生 |舞台音响|初、| 三年 | |
| 增 |响效果 |产中,从事配音、 |的操作、|中、|--------------| |
| 设 |工 |调音及特技音响工 |使用、保| 高|二年 |一年 | |
| | |作 |管维修 | | | | |
------------------------------------------------------------------------------
技能要求:
1.掌握表演化妆工艺和一般的毛发制作及面部塑型工艺。
2.协助高级化妆工完成表演化妆工作,帮助和指导初级化妆工进行技术操作。
3.能熟练地使用各种化妆工具,完成化妆用品及设备的操作保管工作。工作实例:
1.独立完成表演人员面部化妆、毛发制作、发饰梳挽等工作。
高级化妆工知识要求:
1.了解舞台灯光基本知识。
2.熟练掌握化妆品性能、使用和保管知识及表演人员化妆操作规程。
3.了解戏曲舞台上不同历史时期的装饰特点。
4.有一定的美学常识和审美能力,懂得造型艺术。
5.了解表演人员的不同类型、不同流派、不同民族的风格和特点。技能要求:
1.准确体现化妆设计意图及要求,根据剧情需要和艺术流派的特点,设计和创作不同类型的面部化妆和发型头饰。
2.能培训、指导初级工从事化妆工作。
3.能够解决化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能独立完成表演化妆用品的制作工作。工作实例:
1.熟练掌握毛发及发饰(头套、胡须)等的制作工艺。
2.能完成各流派的著名演员化妆工作。

三、剧 装 工
初级剧装工知识要求:
1.掌握剧装(含戏曲、戏剧、舞蹈、杂技等舞台服装)盔头、道具的名称及特点。
2.了解所使用材料的特性。
3.了解剧装制作工艺及保管知识。
技能要求:
1.能完成辅助性工作,有一般艺术造型能力。
2.掌握刀、剪、缝纫机等工具的使用技巧。
3.掌握服装的镶沿、扎靠、打弯及盔头的立粉、贴金、雕花、摆锡、点绸等技术。
4.初步掌握剧装、盔头、芭蕾舞鞋的使用技术。工作实例:
1.在高、中级工的指导下,完成简单服装道具的裁剪或制作工作。
2.完成舞台服装的存放保管工作。
中级剧装工知识要求:
1.了解舞台服装设计理论和人体结构的基本知识。
2.掌握舞台剧装制作工艺知识。
3.有一般的戏曲、戏剧、舞蹈、杂技等专业知识。技能要求:
1.掌握各种工具的使用技巧。
2.基本掌握戏剧服装制作技术和裁剪技术。
3.掌握扎靠、打扎巾、打鸾带的技巧。工作实例:
1.辅助完成简单的舞台服装、盔头、芭蕾舞鞋的制作工作。
高级剧装工知识要求:
1.有一定的戏曲、戏剧 舞蹈、杂技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有一定的有关演员流派及其特点的知识。
3.全面掌握剧装、盔头、芭蕾舞鞋的制作和管理知识。
4.有一定的美学常识及审美能力。
5.了解古今中外服饰的基本知识。技能要求:
1.能依据设计图纸出样,裁剪。
2.掌握本工种的各项工艺流程,完成特殊服装、道具的制作。
3.能培训指导初、中级工,讲解有关技术知识。
4.具备担任工作组长的能力。工作实例:
1.独立完成一个剧目的服装、盔头、芭蕾舞鞋的制作工作。

四、雕塑翻制工
初级雕塑翻制工知识要求:
1.熟悉翻制一般石膏作品的工艺过程。
2.了解水泥、玻璃钢等材料的性能。
3.应知石膏翻制用料的计算方法。
4.能够按作品的要求规范操作。技能要求:
1.熟练做好翻制前准备工作。
2.基本掌握翻制石膏模具(死模、硬模、软模)的技能。
3.作品翻制后不变形,重量适当,厚薄均匀,无汽泡。
4.能独立进行头像、胸像等作品的翻制工作。
5.能参与较大作品的翻制。
中级雕塑翻制工知识要求:
1.熟悉较复杂的石膏、水泥、玻璃钢翻制工艺过程。
2.熟悉较复杂的石膏死模、硬模、软模等模具操作知识。
3.掌握圆雕、浮雕、群雕翻制知识。
4.了解大型雕塑翻制和安装的基本知识。技能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各种模具翻制技能。
2.能够根据作品的不同要求进行翻制工作。
3.对翻制作品用料进行准确预算。
4.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各种材料翻制工作。
5.能够参与大型雕塑翻制及安装。
高级雕塑翻制工知识要求:
1.了解国内外最新翻制技术和材料。
2.全面掌握翻制技术及各种材料的性能。技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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