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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资本家欠地主的债务与地主欠劳动人民的债务如何处理的批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15:10:40  浏览:833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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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资本家欠地主的债务与地主欠劳动人民的债务如何处理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资本家欠地主的债务与地主欠劳动人民的债务如何处理的批复

1955年10月15日,最高法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四月法民二字第一号关于资本家欠地主的债务与地主欠劳动人民的债务如何处理的请示,由司法部转来我院处理。兹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
一、关于资本家欠地主的债务问题,同意你院的意见,即罗瑛与蒋寿世和毛正秋与毛润生、程博陶两案的债款,可作抵偿农民的押金。至于是否将这笔抵偿农民的押金交该乡信贷合作社作为公积金问题,可与当地有关机关联系解决。两项债款除抵偿农民押金外,多余的款则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二条规定,归地主个人所有。
二、关于地主欠劳动人民的债务问题,如地主在土改中分得仅够维持其家庭生活的土地、房屋,确无其他财产,则土改前欠农民的债务,在土改后一般不再追偿;但如地主在城市有工商业或其他财产(包括土改时藏匿的财产)土改时未变动,有偿还能力者,则仍应予偿还。来文所提“而地主所欠农民旧债务亦可不予偿还”,需斟酌。处理此类案件,首先应分析其债务性质、欠债时间及土改中为什么没有追究等原因,然后根据债务人实际情况,最好动员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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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文件

环办[2002]8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了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和环境影响评价队伍的整体水平,更好地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号)的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环评单位要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资格证书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本单位环评技术人员学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审核、质量保证体系,发挥好专职环评机构的技术组织和技术把关作用。
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培训后取得我局颁发的个人环评上岗证书。在环评工作中,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遵守职业道德,努力学习环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环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
三、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明确和落实编制质量责任。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注明项目负责人、各章节或专题负责人姓名、环评上岗证编号并签名;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必须注明项目负责人、主要编写人员姓名、环评上岗证编号并签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参加我局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分行业环评高级培训。自2003年起,凡已开展环评高级培训的行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我局颁发的该行业高级培训合格证书,并在报告书编制人员名单中注明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两个以上环评单位共同完成的,非主持单位环评人员不得作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报告书各章节或专题负责人名单中,非主持单位环评人员不得超过总数的50%。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业绩是环评单位积累环评实践经验的重要途径。环评单位应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每个定期考核期内,甲级环评单位至少应主持编制完成一本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五本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环评单位(非限表)至少应主持编制完成一本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环评单位应积极开展环评领域的学术研究活动,积极推动环评技术的发展与革新。甲级环评单位每年至少应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一篇与环评管理或技术有关的论文,乙级环评单位每年至少应在省市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一篇与环评管理或技术有关的论文。
对上述要求的执行情况,我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对于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主要编写人员,我局将酌情给予个人上岗证、高级培训合格证暂停使用或吊销的处理;对于违反《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及不符合编写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对未达到环评业绩要求或未开展环评学术研究的环评单位,我局在环评单位定期考核时将酌情给
予证书降级处理。
  请各省环境保护局(厅)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环评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机电设备招标采购审查办法

财政部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机电设备招标采购审查办法
1991年10月8日,财政部

第一条 为了明确和规范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办理机电设备招标采购的程序,加快采购进度,提高采购的工作质量和效益,保证贷款项目及时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于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批,凡属我国政府与世行已经商定列入利用世行贷款规划的项目,项目主管单位或部门应认真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全部的机电设备采购清单,报国家计委审批。批准后同批复文件送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进口审查办”)备案,采购清单应报送世界银行1份。
财政部在本项目的世行贷款协定正式签字后,即将协定的中文本送国务院进口审查办1份。根据世界银行的要求,应寄送给它1份简明的招标通告,以便在联合国《商业发展论坛》上作为信息发表。
第三条 对于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的机电设备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批,项目单位应根据批准的采购清单编制招标文件,选定有资格承担国际招标采购业务的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协助编写,并委托办理对外招标采购事宜。目前经贸部批准的承办世行项目国际招标采购业务的公司有: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和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招标文件应详细列明项目需要采购的机电设备的品名、技术规格与参数。选择设备的技术先进程度要考虑到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关设备的技术匹配,运转操作对外部条件的要求以及维修保养和零部件替换的便利。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标书格式、合同格式、通用合同条款)根据我部及世行共同编写的招标文件范本编制。如对范本条款未做改动,无须再行报批;如有补充修改,变更部分须征得世行的认可,随后报财政部,财政部在收文后2周内未提出不同意见,即表示同意。
项目单位根据需要可邀请设计院或咨询公司协助编写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部分。如为聘请国外专家需用外汇,可向财政部申请利用技术合作信贷。财政部根据实际需要,酌情审批,经签订信贷协议后提供。
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部分(包括技术规格、参数、货物清单)应报项目主管地区或部门的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初审,由其转报国务院进口审查办核定并批复申报部门或单位。如无特殊情况,国务院进口审查办在收到齐备的报审中文材料后于1个月内批复。
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尽快将进口审查办批准的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部分连同对本项目的具体说明一并送世行审查,应向世行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世界银行在收到需审查的标书部分后一般在2至3周内予以答复。
第四条 对于采取询比价方式直接在国际市场采购的机电设备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批,项目单位应填写采购设备清单(按国务院进口审查办制定的清单格式填写),经项目地区或部门的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初审后,报国务院进口审查办审批。批准后由项目单位所委托的招标公司办理采购事宜。根据世行贷款(信贷)协定中“采购咨询服务”附件的规定,在限额以内的此项采购不必报世行审查。
第五条 对于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的机电设备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批,与非机电设备的一般货物采购程序相同,项目单位可以委托一家招标公司或自行编制招标文件,报省、市、区人民政府主管厅、委或国务院主管部委批准,然后报送世行认可。世行对报送资料的要求与第三条相同。
对于项目开始施工的第一年即需使用或安装的机电设备的招标文件,无论采取上述何种采购方式,均应在贷款协定未签字生效前,提前抓紧编制和报请批准。
第六条 在国内外的招标文件审批手续完成后,属于国际竞争性招标的采购,招标公司、项目单位应安排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招标通告。属于国内竞争性招标的采购可安排在一家全国或地方性的报纸上刊登招标通告,随后发售标书,邀请符合世行采购指南规定的投标商参加投标。
投标期限一般为45天至90天。
招标公司应按照通告明确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请项目单位、投标商及有关单位参加开标仪式。
第七条 为认真进行评标,项目单位应在招标公司协助下成立初评委员会或小组负责评标工作。初评委员会在综合比较、评价和分析后,提出评价报告。评价工作应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时间完成,一般不应超过1至2个月。
第八条 国际竞争性招标的评标报告完成后,由项目单位和招标公司报送国家评标委员会。国家评标委员会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1周至10天内召开评审会,由项目单位和招标公司代表向国家评标委员会汇报评标情况。评审规则由主管部门制定后另行颁发。国家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决定由国务院进口审查办正式通知项目单位和招标公司。
国内竞争性招标的评标报告完成后,由项目单位和招标公司报送项目主管地区或部门审批,一般应在2周内批复。
根据协定规定,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将经批准的评标报告或授标建议书报送世界银行审查,世行在收到报送文件后的3周内予以答复。
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将世行认可意见,转送国内上述1或2项所说的审批机构。需要进口的即可办理进口手续。如世行意见与国家评审机构审定的意见不一致,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将世行意见抄送国内评审机构及其成员,由评审机构和财政部联系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九条 在确定中标的供货商后,不应再进行价格谈判,应及时安排签订合同,一般应在2至3周内完成。
根据贷款(信贷)协定的要求,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将最后签定的合同书报送世界银行批准。

附件:应送世行审查的招标文件有关章节
一、使用这些范本时,根据各个项目法律文本的要求,世行事先要审查招标文件,项目执行机构需要把招标文件的下列一些章节寄给世行。为加快世行审查和更好地进行监督,寄给世行的信件中应包括下列背景材料:
1.贷款或信贷的名称和编号
2.合同标题和招标通告的编号
3.用等值美元表示的合同金额
4.预计下列进程的日期:
(1)收到世行“没有反对意见”的日期
(2)开标日期
(3)预计评标报告和授标建议书送抵华盛顿审查的日期
(4)收到世行“没有反对意见”的日期
(5)预计签合同的日期
(6)交货或完工的日期
5.对标准文字有没有改动的确认
二、总包(交钥匙)招标文件
1.招标通告
2.前附表
3.合同协议书格式
4.技术规格
三、技术转让招标文件
需填空部分已全部填好的整个文件
四、供货及安装监督招标文件
1.招标通知
2.投标须知的前附表
3.通用条款的前附表
4.合同专用条款
5.技术规格
五、咨询服务招标文件
1.邀请函全文包括所有附件
2.任务大纲
六、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货物招标文件
1.招标通告
2.投标须知前附表
3.合同条款前附表
4.技术规格
七、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通告
2.附录A
3.附件一和二
八、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土建工程招标文件
1.招标通告
2.投标须知前附表
3.合同专用条款前附表
4.技术规范
(注:根据各项目信贷或贷款法律文本中的规定,采取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的货物和土建需要送世行审查的部分与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的货物和土建要求送审的文件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