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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7 15:08:06  浏览:862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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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

对外贸经济合作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


对外贸经济合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令二○○一年第6号

  现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石广生
  部长 项怀诚
  行长 戴相龙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吸收外资参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称"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重组与处置,保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外商投资的法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吸收外资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重组与处置。

  第三条 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应从国民经济战略调整的高度出发,通过吸收外资盘活不良资产,引进先进管理经验、资金和技术,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要防止以炒作资产为唯一目的的短期交易及企业逃废债务。

  第四条 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进行资产重组与处置,应符合国家指导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文化、金融、保险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外商投资类领域,不列入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范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定须中方控股的项目,外资参与重组后原则上应继续保持中方控股。

  第五条 重组与处置的资产范围

  (一)资产管理公司拥有的企业股权,包括: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实施债转股后取得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对欠债企业进行重组后拥有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以其他方式拥有的股权;

  (二)资产管理公司有支配处置权的企业实物资产;

  (三)资产管理公司拥有的企业债权。

  第六条 重组与处置资产的方式

  (一)资产管理公司对其拥有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债权进行重组后向外商出售或转让;

  (二)资产管理公司直接向外商出售、转让其拥有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和债权;

  (三)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招标、拍卖等方式向外商出让其拥有的实物资产;

  (四)资产管理公司以其拥有的企业股权、实物资产作价出资,在原企业基础上与外商组建外商投资企业。

  第七条 资产管理公司重组与处置资产时,应与企业其他投资者协商,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投资者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重组与处置资产的评估与交易价格

  资产管理公司重组与处置的资产出售、转让前须由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时应充分考虑重组与处置资产的各种因素。资产评估应符合国际惯例,采用国际上普遍接受的方法。

  资产管理公司应综合考虑资产评估净值、资产增值潜力、资产现状等因素,根据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重组与处置的资产交易价格。

  第九条 重组与处置资产的程序

  (一)资产管理公司根据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审批资产重组与处置方案。若重组与处置的资产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范围,资产管理公司在批准重组与处置方案前,应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

  (二)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审批同意后的资产重组和处置方案与外商签订有关法律文件。

  (三)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向外经贸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有关手续,并领取批准证书。

  第十条 香港、澳门、台湾投资者参与重组与处置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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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印发《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规程》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规程》的通知
1995年8月1日,国家教委


1991年国家教委颁发《关于大力发展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意见》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含成人教育中心校,下同)迅速发展。1994年全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已达42532所,年培训总人数为2400多万人(次)。培养出一大批科学致富带头人、农村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乡镇企业生产骨干与管理人才。成为全面提高农村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加农民收入,振兴农业、农村经济,加快农村奔小康步伐的重要教育阵地。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发展,根据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经济发达地区、经济中等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分别要求,制定《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九五”规划,在加快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基地建设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培训效益,有计划地建立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到200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有10%左右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达到示范校标准。

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规程
第一条 为促进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可按初级中学建制。
第三条 学校独立设置,布局合理,教学管理、生活秩序良好。搞好校园绿化,做到整洁、优美。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通过具体措施,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新型劳动者。
第五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由乡(镇)主要领导兼任主任。专职校长兼任常务副主任,教育、农业、科技、财政、乡镇企业、武装、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校务委员会坚持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的原则,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制订教育培训规划和措施;聘用专、兼职教师;筹措办学经费并监督经费的合理使用;研究解决办学和教学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校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成人教育事业,熟悉教育管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脚踏实地的开拓进取精神。
第七条 示范性学校的认定,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学校专职校长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任命,并配备相应的专职校务管理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协助校长工作。
第八条 学校建有专用教室、办公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仪器室、资料档案室等。实验实习基地:城郊区乡(镇)不少于5亩,农村乡(镇)不少于10亩。
经济发达地区:学校校舍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其中有关教学用房不少于1000平方米。
经济中等发达地区:学校校舍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有关教学用房不少于500平方米。
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校舍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其中有关教学用房不少于300平方米。
第九条 学校有与教学相应的教学仪器设备。
经济发达地区:学校配有教学仪器、教学挂图、常用教学标本300套(件)以上,图书资料2000册以上;建有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配有电视机、录像机、录音机、电脑等电教设施。
经济中等发达地区:学校配有教学仪器、教学挂图、常用教学标本200套(件)以上,图书资料1500册以上;配有电视机、录像机、录音机等电教设施。
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配有教学仪器、教学挂图、常用教学标本100套(件)以上,图书资料1000册以上;配有电视机、录像机、录音机等电教设施。
第十条 学校建立校办厂(场)或生产实验实习基地,加强实践环节,把学校办成人才培训、生产示范、科技试验与推广、咨询服务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教育经济实体。
第十一条 学校有一支事业心强、胜任教学、专业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学校专职教师要按当地总人口的万分之二的比例配备,举办脱产班和“3+1”分流职业初中班,应适当增配专职教师,按每班2至3名配备。专职教师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占60%以上。兼职教师由校务委员会研究聘用,并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对专职教师的转正、晋级、评定职称、工资和福利等待遇均与同级普通学校的教师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 教师要通过培训、自学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提倡教师一专多能,文化课教师至少要掌握二门以上实用技术,专业课教师要具备多种技能,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指导学员实习和科学实验。
第十三条 学校应建立行政、教师、教学、总务、财务、档案、图书资料、实验仪器等各项科学管理制度,并不断充实完善。
第十四条 学校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施教、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制订教育、教学(培训)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完备的教学档案和学籍管理档案,加强人才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办学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筹措,采取地方财政、集体投入、收取学杂费、教育部门奖励补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解决。学校要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兴办校办厂(场)和开展有偿服务,增收节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生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学校要认真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积极开展扫除文盲教育,使本乡(镇)青壮年人口中的非文盲率达到95%以上。根据学文化与学技术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扫除剩余文盲,开展扫盲后继续教育,巩固扫盲成果,不断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
第十七条 学校坚持常年办学,紧紧围绕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举办多层次、多规格、多门类的培训班,其中举办一年以上的长班两个以上。培训规模按教学时间在20课时以上受训人数计算,学校年培训总数,经济发达地区每校不少于1000人(次),经济中等发达地区每校不少于800人(次),经济欠发达地区每校不少于500人(次)。
经济发达和经济中等发达地区要把培养初、中级人才摆到重要的地位。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培训当地适用人才为主,有计划地培养初、中级人才。
第十八条 在当地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学校要积极参与实施“燎原计划”、“星火计划”、“丰收计划”,每年承担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二至三个,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培训,辐射面达90%以上,同时培养一批科技致富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九条 大力开展乡镇企业职工、技术骨干、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技术等级培训,并取得明显的成效。加强与普通学校、职业学校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发挥示范性学校师资和设施的潜力,积极参与开展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继续教育;积极参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培训和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的培训。
第二十条 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学员进行时事政策教育、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人口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生活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思想道德水平,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十一条 学校要紧密结合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办出特色,提高办学效益。要充分发挥学校的辐射作用,指导村和企业办学,培训村(厂)成人学校教师和技术骨干,使行政村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办学面达到95%以上,建立科技示范联系户,带动各村普遍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加快农民致富步伐,促进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
第二十二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示范性学校要进行评估,经评估达不到标准的,撤消其示范性学校的资格和名称。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持依法科学防控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对人民健康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危害的潜在风险,从保护人民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规定,坚持依法、科学原则,完善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疫情研判,狠抓措施落实,加强应急值守,做好节假日值班。同时,要加强与农业、林业、工商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
  二、加强医疗救治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要求,规范门急诊接诊流程,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强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和报告,并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的标本采集和送当地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检测工作。要组建省级临床专家组,加强医务人员,尤其是呼吸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医务人员培训,重点提高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包括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下同)早期识别、重症与危重症救治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死亡。医疗救治费用按照规定渠道解决,严禁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患者。要做好本辖区床位、医疗设施、药品和防护用品等医疗资源准备和调配工作。
  已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要落实定点医院,加强重症病例救治,组建市级专家组,建立分级诊疗和转诊机制,必要时,应当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尤其是重症病例进行集中救治。
  三、加强监测和实验室检测等防控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各地要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增加H7N9禽流感病毒感染的排查,尤其是已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一旦发现病例,要及时报告,并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情溯源、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各地要加强疫情形势跟踪和研判,指定专人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要强化专业人员培训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和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做好相关预案、工作方案的准备,以及检测试剂、耗材、消杀器械和防护用品的保障。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地的技术指导。
  四、做好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
  实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个案报告制度。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病例诊断后,及时将病例的基本情况、病例救治经过、病情转归、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地点和结果、密切接触者管理等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委。自2013年4月4日起,在已报告确诊病例的省份启动疫情信息日报告制度,每日10时前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前一日0时至24时本辖区有关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信息和疫情防控工作动态报我委。
  各地卫生部门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地发布疫情和工作进展信息。要加强健康教育和防治知识普及,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防控工作的氛围。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4月3日